男子明知“品牌”月饼有假,还伙同姐夫大量购入,并在网上大肆销售。姐夫落网后,男子逃匿两年多终被抓获。
9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9月13日,这起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饼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获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静安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中秋前夕的月饼销售旺季,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孙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伙同姐夫黄某某(已判刑),联系假冒“美心”“广州酒家”等知名品牌月饼的货源并低价购入,以每盒70元至110元不等的价格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为躲避平台对销售假货行为的监管,他们专门购买防伪码、包装盒对假冒月饼进行包装,使常人用肉眼无法辨别商品的真假。
为躲避侦查,孙某某还在某网购平台注册网店进行线上引流,在客户通过电商平台表达购买意向后,他们会引导消费者添加其微信,通过微信处理下单、付款及发货事宜,避免在平台上留下痕迹。在上游货源被查处后,他们开始销毁销售记录,并以“流5”“流心3”“双黄18”等代号来指代假货的不同规格。
2021年9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捣毁该售假窝点,黄某某被当场抓获,孙某某听到“风声”后逃匿。公安机关从孙某某的仓库内查获标有“美心”“广州酒家”注册商标的月饼、包装盒、包装袋等物品。经鉴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1841元。
静安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在证据大量毁损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履职,详细还原本案的交易模式和交易习惯,并从繁杂的数据中精准筛选出涉案的销售数据,最终认定本案销售金额为15万余元。案件得以有效办结,黄某某得到应有的惩处。
此后,检察机关通过公安机关、孙某某家属,对逃匿的孙某某进行多次规劝,敦促其尽早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但孙某某不仅拒绝,还对证物进行毁损。
2024年4月,孙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孙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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